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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龙互连: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300913兆龙互连(300913)2024-04-28 16:07

治理结构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1] -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13] - 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13] 董事相关规定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2] - 兼任职务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4]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 - 多方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4]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2]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4]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须在股东大会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5]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最低占比[5] - 重大资金支出有明确界定[5] - 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多项条件[6][8] - 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10%[6][8] - 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6][8] - 利润分配预案需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通过[8] - 股东大会审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同意[7][9] - 调整政策议案需经多方审议及高比例表决通过[10] 其他规定 - 董事会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股东回报规划[10] - 《公司章程》修订需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办理后续事宜[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