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兆龙互连: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
300913兆龙互连(300913)2024-04-28 16:07

资金支取与审批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5] - 单次使用募集资金20%(含)以内由总经理审批,20%以上由董事长审批[11][12] 项目论证与节余处理 - 募集资金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公司应重新论证[12]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3][14] - 节余资金达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14] 资金使用与管理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可在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14]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4]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总额10%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18] - 每十二个月内补充流资和还贷累计不超超募资金30%[18] - 项目年度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22] 监督与检查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并披露报告[22] - 独立董事同意可聘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22] - 保荐或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资金情况[24] - 财务部应建立资金管理和使用台账[25] - 内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资金情况[25] 闲置资金补充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资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6] - 用闲置资金补充流资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