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鑫创: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 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并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 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审计前、审计期间及审计后应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 的书面沟通。 (一)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与注册会计师协商年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 沟通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以及本年度的审计重点; (二)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书面沟通初审意见,并审 阅经初审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三)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以书面的形式记录督促 的方式、次数和反馈结果; (四) 审计委员会应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并对审计后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 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 (五)年审结束后,应对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 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达成肯定性意见并续聘为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 提交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