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鑫创:董事会决议公告
会议与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7位董事全部出席[2]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表决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7][10][13][18][21][25][28][33]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内容于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5] - 多项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8][14][19][26][29][34][39][46] - 2024年5月10日下午14:3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47][48] 业绩与分配 - 2023年度以8000万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5元,共派1200万元[22]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反映公司2023年财务和经营状况[11] 业务与资金 - 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董事长和董事拟担保[36] -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自动驾驶及智能辅助驾驶项目”延至2025年12月31日[40][43] 其他决策 - 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30]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3亿元股票[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