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而达: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基本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而达"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恒而达限售股份持有 人持有的限售股份将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之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63 号《关于同意福建恒而达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恒而达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7 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 6,667 万股,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