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而达: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 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林正华先生、陈丽钦女士出具的《关于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告 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为增强广大 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林正华先生、陈丽钦女士自愿承诺:自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之 日起6个月内,即2024年02月08日至2024年08月07日期间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本人 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79,560,000股,及通过厦门市壶山兰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莆田市恒而达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 2,286,000股,包括上述承诺期间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 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 序号 | | 持有人 | 持股数量 (股) | 不减持股份数 量(股) | 不减持股份占公司所 有股份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