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箭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提名规则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3%以上股东可提董事等人选提案[10] - 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人选提案[10] 会议规定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0] - 选举前一至两月提候选人建议和材料[19] - 工作细则于2023年12月修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