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任期与提名 - 董事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4] - 董事候选人(不含独立董事)由董事会等提出[4] 董事长审批权限 - 审批对外投资等事项,指标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等对应指标10%[7] - 审核、批准不超30万元关联自然人、不超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并报董事会备案[8] - 审批一年内单次或累计授信额度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8] - 审批一年内单次贷款金额不超3亿元或累计贷款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40%事项[10] - 审批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50%以下的重大日常经营合同[10] - 审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核销资产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未超10%事项[10] 董事会审议规则 - 审议对外担保、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 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1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4]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5天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通知程序[14] - 定期会议提前10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天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8]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0]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代为出席[2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或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总次数二分之一,董事应书面说明并披露[21] - 表决一人一票,以计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25] - 董事表决意向分赞成、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新选,拒不选或中途离场视为弃权[25] - 除特殊情形外,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通过[25] - 对担保、财务资助事项作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6] - 董事回避表决时,有关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6] - 就利润分配作决议,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草案,作出分配决议后要求出具正式报告,再对定期报告其他事项作决议[27]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无法判断时,会议应暂缓表决,提议董事需提再次审议条件[27] 会议记录与决议 - 会议可全程录音,秘书安排人员记录,出席董事签名,记录应含会议日期等内容[29] - 与会董事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未签字未说明视为同意[29] - 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30] 决议执行与档案保存 - 公司相关人员依董事会决议执行事项,除非决议无效或被撤销[32]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检查实施情况[32]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书面文件保存期为十年[35]
东箭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