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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箭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300978东箭科技(300978)2023-12-14 19:12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以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公司 董事会人数的 1/3,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 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 人。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独立董事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