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箭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修订)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是公司 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是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 大会负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 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 权。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 室印章。同时,董事会秘书根据董事会的要求,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包括安排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安排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 议决议、决议公告的起草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 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