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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联软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300996普联软件(300996)2023-12-27 11:52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为本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2023 年 12 月 2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 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规范运作,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 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