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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淳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301001凯淳股份(301001)2023-12-12 18:28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法权益,规范公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他 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公司的下列活动不属于前款规定的事项:(一)购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 料、燃和动力(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二)出售产 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 产);(三)虽进行前款规定的交易事项但属于公司主营业务活动。 交易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或者根据设定 条件确定金额的,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 公司单方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