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淳股份: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或主任委员提出,由董事会秘书 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有紧急事项情况下,需要即刻作出决议的,召开 会议可不受上述通知时限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四)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十条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 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 洽谈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 (四)由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