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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立科技: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01011华立科技(301011)2024-09-20 19:37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 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 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 行有效的《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1.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 公司现行有效的《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3.公司 2024 年 8 月 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