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菱环境: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注册,7月7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1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6,052,564元,股份每股面值1元[6][16] 股东信息 - 发起人崔颖琦、谭炳文等认购不同数量股份及对应比例[14]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3] 股东权利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8]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39] - 特定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9]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9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95] 监事会 - 公司设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人[118]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1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4]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不同[127][128] 通知送达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36] - 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136]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5]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145] 其他 - 收购方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时,须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154]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