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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通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301026浩通科技(301026)2024-04-25 23:47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 2 | | 第三章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 2 | | 第四章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 5 | | 第五章 | 监督及处罚 | 5 | | 第六章 | 附则 | 6 | Hoo Group Inc.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 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按《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 计报告的行为,按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前述定期财务会 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 重要性程度据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经审委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 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得在董事会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