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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公司章程(2024年8月)
301027华蓝集团(301027)2024-08-26 19: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5月9日发起设立,2021年7月1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5] -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80万股[5]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786.114万元[8] -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8] - 股份总数为14786.114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4786.114万股[23] 股东信息 - 雷翔认购股份数为15584600股,持股比例15.58%[18] - 赵成认购股份数为5536100股,持股比例5.54%[18] - 吴广意认购股份数为5463000股,持股比例5.46%[18] 股份交易与限制 -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1] - 董事等人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2] 公司决策与审议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形发生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1]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4]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80]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79] 会计师事务所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90][191]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20天通知[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