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机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6] 会议规则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1]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2] - 二人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9] 决议规则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9]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书面表决或签字[21][22] - 决议经宣布、签字后生效,不得擅自修改[24]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10] - 审议后形成决议连同议案报董事会审议[12] - 次日向董事会通报决议情况[25] 其他规定 - 会议有书面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5][28] - 工作细则与章程矛盾以章程为准[27]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