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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机械:董事会议事规则
301028东亚机械(301028)2023-12-25 20:07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以及《厦门东亚机械股份工业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 3 人。 董事会设置董事长 1 人, 不设副董事长。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证券事务部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人, 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公司董事会还可根据需要设立其他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由不少于 三名董事组成,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 上并担任召集人, 且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并由该会 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