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1]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11]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需提前至少20日发书面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至少15日发书面通知[2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13] 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3]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0]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20] 担保表决 - 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保,表决由出席会议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 会议相关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需于原定召开日2个交易日前发布通知说明原因[27]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不含放弃表决权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28] - 出席会议人员提交凭证存在伪造等5种情况之一,出席资格无效[30]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可提供网络等方式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33] - 股东会召开时,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出席,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列席[37]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相应人员主持[38] 表决权与计票 -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单独计票[41]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1]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46]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45]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时,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48] 决议通过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1]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1]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决议,普通事项需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事项需2/3以上通过[51] 决议公告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52]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应签名[54] - 股东会会议记录应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6] 投票权征集 - 征集股东投票权的征集人持有公司股票,应承诺在审议征集议案的股东会决议公告前不转让股份[42] 决议执行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经理组织实施;要求监事会办理的由监事会组织实施[60]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60] - 经理向董事会报告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向下次股东会报告[62] 其他规定 - 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立即就任(除另有规定外)[6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61] - 董事会应建立非日常业务经营交易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需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64] - 除规定担保行为外,公司其他对外担保行为由董事会批准[64] - 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应符合以决议形式、事项明确、不授权确定自身权限等原则[64]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需股东会批准[66]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7]
中集车辆: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