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环海陆: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301040中环海陆(301040)2024-09-27 16:21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8]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需审议[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须审议[9] - 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等3种情形应审议[12] - 对外担保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8种情形应审议[13]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议案,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须经出席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3]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审议[46]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等6种情形,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可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份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15]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20][21]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20][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召集前连续持股需达90日以上[21]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得低于10%[22]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25]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董事会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25]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7] 决议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4]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特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4] - 关联交易决议需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交易需2/3以上通过[47] 提名相关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0]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50] -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50]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不得提名与其有利害关系人员为独立董事候选人[50] - 公司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51] 其他规定 - 股东会选举董事或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表决权且可集中使用[52]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时间顺序表决[51]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53] - 股东会记名投票表决,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53]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5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5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55] - 会议文字资料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57] - 规则获股东会通过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61]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