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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联锐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301042安联锐视(301042)2024-04-17 20:18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及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沪法意[2024]第 058 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8层 电话:86-21-3886 2288 传真:021-3886 2288*1018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安联锐视、公司 | 指 |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激励计划、2021 年 | 指 |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激励计划 | |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 | | 本次解除限售 | 指 |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