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及自然人是关联人[5][6]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14]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5]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9]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按规定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19] 关联交易累计计算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累计计算适用相关规定[20]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方委托理财按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适用规定[22]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后者应提供反担保[23] 特殊审议要求 - 公司拟进行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半数以上同意[23]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可按类别合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相关程序[23][26] - 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3][26]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程序和披露义务[23][26] 豁免审议情况 - 公司参与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4][26] - 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4][27] - 一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等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27] 溢价交易说明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100%,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公司应说明原因等[28] 办法生效与解释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
天禄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