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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翘神州: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301047义翘神州(301047)2024-04-23 20: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5] - 会计专业人士有额外经验要求[9] - 近三十六个月受特定处分人员不得担任[7]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每届任期3年,连任不超6年[12] - 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2] 履职与管理 - 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应解除职务[12] - 公司60日内完成独立董事补选[14] - 审计等委员会中应占二分之一以上比例[14] - 部分职权行使需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7] - 部分事项需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2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1] - 工作记录等保存10年[24] - 2名以上认为资料问题可要求延期[24] 其他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8]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0] - 工作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