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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濠光电: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301051信濠光电(301051)2023-12-19 21:56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提 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常设议事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候选人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的独立董 事、三分之一的董事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人, 由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产生。 第四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规 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五条 委员会的职责是: 1. 组织开展公司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就投资战略、发展战略、营销战略 等问题,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 2. 组织协调编制公司中长期发展总体规划方案,提交董事会研究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