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濠光电: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关于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濠光电")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对信濠光电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1]2361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98.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97,6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89,527.02 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