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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濠光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301051信濠光电(301051)2024-03-07 18:11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 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在第一 时间内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后,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 定条件的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