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濠光电: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管,完善内部控制,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 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它 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和内部控制过程的效率及效 果,防范经营风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 制度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 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