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濠光电: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 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 宜,公司其他部门、子公司等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负责其涉 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 常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披露、备案、管理等工作。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登记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