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股东大会召开情形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9] 股东大会通知相关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8][9]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12]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2] 股东提案相关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2] 股权登记日相关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3] 股东大会其他规定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设置现场会场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15]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9]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19] - 股东大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21] - 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21]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22]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2]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等超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 股东大会因特殊原因中止或不能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和报告[23] - 新任董事、监事就任时间自决议通过或注明之日起算[23]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23]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4] - 公告或通知在指定报刊刊登,篇幅长可摘要披露并在指定网站公布全文[27] -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公告[27] - 规则涉及“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27] - 规则经董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7]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7]
张小泉: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