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战略决策委员会构成 - 由5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须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1/2以上委员通过[13] - 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10][13] 其他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4] - 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工作,下设战略研究小组[4] - 会议记录由证券事务部保存10年[14]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