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运作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临时会提前3日通知,紧急可豁免[12]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1/2以上委员通过[1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管理 - 会议记录由证券事务部保存10年[14] - 下设工作小组,成员由其聘任[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薪酬审议批准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7]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