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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实际控制人被列为被执行人的公告
301055张小泉(301055)2024-09-06 19:15

债务相关 - 2023年3月15日上海城邦与富春控股签不超2亿应收账款融资合同,张小泉集团股票质押[2] - 2024年9月4日上海城邦申请执行,标的189,846,346元,各方成被执行人[4] 股权相关 - 2023年12月12日上海城邦申请冻结张小泉集团19,960,420股公司股票[3] - 2024年1月10日申请解除冻结上述股票[3][4] - 截至披露日,张小泉集团7,600万股99.90%已质押[7][8] 风险与策略 - 若不能解决债务纠纷,公司可能控制权不稳定或变更[8][9] - 控股股东等被列为被执行人,未对经营重大不利,公司将关注资信提监测频次[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