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锅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1 月修订) 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 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