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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锅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301063海锅股份(301063)2023-12-01 16:1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 年 12 月制定) 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 履行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 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选聘结果未出前,公司不能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 会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