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海锅股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301063海锅股份(301063)2023-12-15 18:5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张家港 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锅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流通股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2 号)同意注册,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120,724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85 元/股,并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限售期为自 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