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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锅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01063海锅股份(301063)2023-12-18 17:1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公司已将全部事实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 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本所律 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报 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以公告。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经公司聘请,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大会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现场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 司提供的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