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海洋: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通过对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及工作经历等 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 人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郭水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蒋建霞女士为公司财务 总监,聘任卓锰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张杰蔚先生、周雄伟、孙华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