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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
301076新瀚新材(301076)2023-11-27 22:48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 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及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 的法人财产,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 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 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