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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301076新瀚新材(301076)2023-11-27 22:48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 负责选择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 董事会负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总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同 时对董事长提名的总经理人选、总经理提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审查并提出 建议。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主要职责权限: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