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华新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 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 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二)责权利对等,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的原则; (三)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按绩取酬的原则; (四)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报酬事项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应当经董事会批准。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