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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讯传媒: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01102兆讯传媒(301102)2023-12-27 18:31

关于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植德京(会)字[2023]0173 号 致: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参加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 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