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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强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301119正强股份(301119)2024-04-21 15:52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