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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特电气:新特电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3月)
301120新特电气(301120)2024-03-01 18:34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 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新华都 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二○二四年三月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