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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特电气:新特电气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3月)
301120新特电气(301120)2024-03-01 18:32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二〇二四年三月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夯实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基础,提高年度报告信 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披露工作中的作用,保护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 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督促公司真实、完整、准确地在年报中披露所有应披露的 事项。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为年报沟通机制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办公室为协调部 门,内审部及财务部为牵头部门。其中,协调部门负责安排审计委员会、管理层 与年审机构沟通会议的组织、记录、档案保管和日常联络,并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