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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道通信: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301139元道通信(301139)2023-11-27 17:11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以及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半数以上应为独立 董事,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四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