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道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郑洪涛 李刚 韩卫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 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实事求是的原则,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所在公 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 行审计,坚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较高的专业水准,为公司出具 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务所在 2022 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 核查,对该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体现出的良好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表示满意。公 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护本公司及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