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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戎技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301148嘉戎技术(301148)2023-12-25 19:0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8]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独立董事任期规定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 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3]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履职包括参与决策等[17]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发表独立意见应含事项基本情况等[20]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应解除职务[13]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并辞职[14] 专门委员会相关 - 独立董事在审计等委员会占比超二分之一并担任召集人[22] - 部分事项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3]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25]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标准等,董事会未采纳需披露[2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方案等,董事会未采纳需披露[28]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9] - 工作记录等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32]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35]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费用[41]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42]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43]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