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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龙节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301151冠龙节能(301151)2023-11-27 18:1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因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情形提出辞职或者被 解除职务导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规则或者《公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冠 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集团总厂长、业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 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