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力风电: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内部 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 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部审计对 象和时限、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及工作程序等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管理工 作的标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 财务收支与业务活动均接受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内部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 展审计工作,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 ...